浙江衢州男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17吨 因污染环境罪获刑

    浙江衢州9月30日电(见习记者施佳秀通讯员李济洲杨辉)在侥幸心理的作用下,浙江台州的一名男子非法收购加工危险废物数十吨,用于牟利。9月30日,记者从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获悉,该男子因犯污染环境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30000元。

    2013年12月底,在一家塑料厂内,浙江常山县环保部门查处了十余吨废旧X光片等危险废物。

    经调查,加工人郭某于2013年12月中旬,在租用的厂房内购置设备和30余吨废旧X光片、印刷胶片等原材料用于加工塑料切片。短短的半个月内,郭某已经非法处置17余吨废物,获利50000元。

    2014年1月,当地公安机关扣押了郭某40000元违法所得及废旧胶片、塑料切片、原材料等物品。经认定,所扣押的印刷胶片、X光片等均为危险废物。由于污染环境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,不久郭某便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。

    据了解,郭某是浙江台州人,去年11月底打着办厂的幌子,到常山租用厂房加工废弃物品牟利。所谓的加工,就是将从医院收购来的废弃X光片和印刷厂的废弃胶片清洗、碾压,再出售给他人。每吨加工后的材料可以获利500元左右。

    在庭审现场,郭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并没有狡辩,但一直强调由于不懂法律才干了“蠢事”。问及犯罪动机时,郭某答:“为了赚钱,当时存在侥幸心理。”